据台湾媒体报道,2010年8月,台中市警方破获酒店“欢喜就好”集团,检警调查发现,该集团不但采用胁迫、殴打、监禁等方式,强逼酒女下海卖淫,还巧立各种名目倒扣酒女薪资。34名被虐酒女陆续出面指控恶雇主,台中地院昨(19)依违反图利强制使人性交猥亵罪,重判杨姓负责人15年徒刑。
台中市“欢喜就好”酒店经营时间长达15年,以协助清偿贷款、迅速累积财富为号召,吸引年轻女子加入后,再诱骗签本票控制行动。旗下50余名酒女挤在酒店楼上30坪大的房间内,遭酒店干部严密监控,必须24小时待命坐台或从事性交易,若想要脱逃则会遭热熔胶条或马鞭抽打。
业者还巧立名目,订出24项违规罚则,并在包厢内设置监听器与监视器,控管酒女是否符合规定。上班没露乳沟,导致“服装仪容不整”、拒绝出场性交易、喝醉酒等都要被罚。2010年,化名“小美”的被害酒女成功逃脱,才揭发酒店业者恶劣的行径。
法院审理期间,杨姓负责人否认强推酒店小姐下海,他表示旗下酒女因为爱慕虚荣,想要在酒店轻松快速赚钱,才心甘情愿脱衣陪酒、从事性交易。但法官陆续传讯30余名酒女,都指控杨嫌强逼卖淫的行为。
台中地院承审法官认为,杨姓负责人使用不法债务和严苛的罚则约束旗下酒女,违反性自主决定权,依违反图利强制使人性交猥亵罪,重判杨嫌15年,杨妻10年、另有20余名干部也分别遭到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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