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位68岁陈姓妇人见隔壁78岁许姓老翁偶尔会带女子回家过夜,17日晚主动敲许房门献殷情,要求性交易一夜3000元(新台币,下同),办完事,许要陈等月底儿子给零用钱再说,陈不满许赖帐,报警告许性侵。
许姓老翁喊冤,辩称“如果不是双方谈好可以欠帐,以她身材哪有3000元代价。”警方问明原委,发现两人从事性交易,虽然地点在许住处,而非旅馆等场所,仍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各罚两人6000元,两人傻眼“怎么会这样?”
警方调查,陈姓妇人独自租屋住在许姓老翁隔壁,知道许也是独居,孩子有空才会回家探视他。前晚9点多,陈妇敲门要许让她进屋后,猛对许献温情。陈提出性交易要求,一次3000元,许受不了答应对方。两人完成交易,陈妇向许要钱,许表示身上没钱,等月底孩子给零用钱再付。
陈妇认为许耍赖想白嫖,威胁不给钱就告许性侵,没想到许两手一摊,表示“真的没有钱”,陈妇因而报警。
警察第一时间以为陈妇真被性侵,认为陈已近70岁,竟还有人找她逞兽欲太可恶,个个都相当气愤,立即按址赶往,将许带回,发现许已近80岁,讶异他这把年纪还不知检点,追问才知内情。
许姓老翁说,他常运动,体力状况保持不错,还会去嫖妓,但都是找四、五十岁跑单帮的妇人,偶尔带回家做,每次500元,陈姓妇人都看在眼里。
整件事情是对方先敲他的门,入屋后主动找上他;陈妇承认实情确是如此,但坚持许“没给钱就是性侵”要提告;警方对两人开出罚单,再把许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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