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已当阿公的屏东县55岁许姓男子,先后性侵2名就读初二及初三的外甥女,造成1人怀孕生下男婴,全案才曝光。被害人说,不想怀孕,数次故意跌倒想造成流产,但都没有成功。
郭姓男子辩说,是被害人喜欢看黄色爱情小说,有模仿倾向,是对方强暴他;第一次是他在睡觉时,对他口交,他拒绝,她说没关系,之后他就射精了;第二次她就用她的脚跨在我脚上,对他性侵,她还带黄色书刊。前后强暴他10几次,他没有报警,因与她援交经费谈不拢,她为挟怨报复才乱讲。
法官痛斥说,被害人正值青春期才15岁,虽有少女怀春可能,但与外甥女年纪相差35岁,纵使少女有不成熟浪漫幻想,其尚在学校就学,身边唾手可得少年甚多,当无可能为求模仿主动,绝不可能对年过半百姑父产生性幻想或性需求,这种说法,违背常情。认定他涉及7次性侵案,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有期徒44年,合并执行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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