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2011年9月发生于新竹市台湾首宗攀爬进监狱案件,嫌犯林展晖离谱的行径,检警当时翻遍法条,最后勉强以侵入住宅及毁损他人物品罪移送法办及起诉。新竹法院13日做出判决,法官依毁损及侵入住宅罪,判处3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检警调查,29岁有多项前科的男子林展晖,2011年9月4日晚间喝了酒,以塑胶袋和衣服包住手,拉扯监狱铁丝网爬越高达4、5米的高墙,说要探望关在监狱里的兄长。结果人还没跳进监狱,就触动警铃大响被团团围住活逮。
针对头一桩企图爬进监狱的案例,检警翻遍法规,找不到适合的条例论处,最后勉强以“刑法”第306条侵入住宅罪,以及“刑法”第354条毁损他人物品罪,将林姓嫌犯移送侦办及起诉。新竹地方法院承审法官邱忠义表示,这是岛内第一起硬闯监狱的案件,没有判例可依循,对于法条援引确实有点伤脑筋。
邱忠义说,被告林展晖为见关在新竹监狱的兄长一面,竟任意侵入新竹监狱,破坏架设在围墙的刺丝网等安全设施,侵害告诉人居住安宁及财产法权,依侵入住宅及毁损罪,判处林姓嫌犯判处3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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