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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与前夫对簿公堂 自曝儿子是19年前买的

2016年03月10日 09:47:44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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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台湾媒体报道,曾任校长的武侠小说作家蔡姓妇人,诉请董姓前夫依离婚协议给付赡养费时,自首夫妻俩19年前疏通医院伪造一名男婴出生证明,让林姓妇人所生的男婴变成她们生的,涉及伪造文书;但因逾越追诉权时效,检方处分不起诉。

  蔡妇另指控,前夫明知“儿子”血型AB型,却在儿子高中健康检查卡上填写血型为O,也涉伪造文书罪,董姓前夫坚称该表是儿子亲自填写,他只负责签名;检方认为,健康检查表非法律上所称文书,不构成足生损害要件,处分不起诉。

  据了解,蔡姓妇人(54岁)的儿子就读某知名大学,19年来始终不知亲生父母另有其人,直到“母亲”和“父亲”对簿公堂,才意外揭开身世之谜。蔡妇受访时表示,这些事情都已是过往云烟,“繁华落尽,不想做任何评论”。

  检方调查,蔡妇与董姓前夫婚后未生育子女,1992年间,两人得知林姓妇人产育一男婴,为弥补无子之憾,通过管道说服林妇将小孩交付抚养,再通过院方伪造出生证明,将男婴父母登记为蔡与董,之后持相关文件向户政机关办理出生登记。

  由于蔡妇血型为O型、董为B型,医学上不可能生育AB血型的儿子,检方认定蔡妇自首属实,但因蔡、董最后的犯罪时间在1993年,依“刑法”旧制规定,伪造私文书罪追诉权为10年,两人所犯之罪的追诉权消灭。

  蔡姓妇人是教育学博士,曾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服务,后来转任某家商校长,目前是一间学校的代理讲师。她去年发表长篇武侠小说。

  蔡妇与董姓前夫1996年已协议离婚,蔡妇不满董未依离婚协议支付96万元新台币赡养费及过户房产,提诉讼并向检方自首19年前伪造文书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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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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