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14岁中学女生在网络上交友,先后和四名男网友出游、上床、性交易,桃园地检署昨依妨害性自主、强制性交等罪起诉四男;其中强制性交部分,刑度最低3年,最高可判10年。
检方侦办时,女生说“不知如何拒绝对方,也不敢对家人说”;对检察官问“是不是为了好玩、找刺激?”女生说“在家很无聊,才会和男网友约会,但不是为了找刺激”。
事发后,女生已被安置,检方查出她父母因失和分居,她跟着父亲过,因父亲忙于工作,没空管她。检方调查时,少女父亲表示,不知道女儿在外面做什么,以后会管严一点;少女原先就读的中学也指出,女生在学校乖乖的,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桃园地检署调查,女生两年前刚满14岁时,在网络上和多名男子交往,先后和4名男子出游,和其中2男陈定宏、陈立翰(均29岁)上汽车宾馆,自愿和两人亲热。
另名许瑞洋(35岁)二度带她到宾馆性侵,她也和林家弘(28岁)以2000元新台币价码性交易。
后来她对同学说“和男网友出游”,辗转传到女生父亲耳里,问出女儿的荒唐事而报警。
检警从女生的通联纪录,查出她至少和4名男网友上床,至于有无其他男网友,女生拒绝吐露。
检察官侦办时,4名男子有的说没性侵、有的说不知少女只有14岁。但检方查出,女生和四名男网友在网络上交谈都超过一个月,女生也说“还在读中学”,4名男子不可能不知道女生年龄,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等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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