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曾在台湾情报机关任职的90岁谢姓老翁不满妻子日前控告他与周姓女子通奸,反告妻子诬告。台北地检署日前侦结,认定妻子提出老翁“情色日记”有所本,不构成诬告罪名,不起诉处分。
据报道,检方指出,90岁的谢男与洪姓女子结婚多年,两人于1983年间已协议分居至今,谢男日前以每月新台币3万元雇用周姓女子照顾他在白天的生活起居,洪女日前怀疑丈夫与周女通奸,提出妨害家庭告诉,但因超过追诉期,不起诉处分。
谢男不满妻子竟控告他与周女通奸,日前反告妻子诬告;谢男向检察官表示,他已90岁,年迈体弱,都须雇用周女照顾自己,哪有办法与女子发生性行为。
检方侦办期间,洪女提出丈夫撰写的“情色日记”,内容记载“8时前3分小红冒风雨至,助伊入浴室以温水为伊净身,而后齐入厨,10时入主卧室燕好使伊三度高潮”等字句。
检方调查发现小红为周女,谢男坦承日记是他写的,因此认定洪女有所本,不构成诬告罪名,也查无任何积极证据,将洪女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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