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云林地检署前检察官徐维岳因涉贪遭弹劾及停职,他以已获交保、贪污案尚未定谳为由,向台当局“法务部”申请复职被拒,于是提起行政诉讼。
台“最高行政法院”认为“法务部”认定徐男情节重大,是主管机关的判断,法院应予以尊重,且“法务部”已对复职重新审查,过程并无不妥,昨(6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据报道,贪检徐维岳因涉嫌利用办案,向当事人索贿350万元(新台币,下同),二审被判刑20年,并科罚金1000万元。
徐男被停职后,先申请转任律师被“考选部”拒绝,行政诉讼又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律师任用有道德、操守等消极限制,“考选部”决定并无不妥,判他败诉。
2008及2010年,徐维岳向“法务部”申请复职又被拒,向“公务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提起复审也被驳回,于是就复职再提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判徐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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