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道,台湾新北市一林姓男子搭公车时涉嫌以电脑包掩饰“咸猪手”,偷摸一名女大学生大腿,案发后否认伸“狼爪”,辩称误认女子是中学同学,才拿包包碰她;板桥地检署日前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将林男起诉。
检警调查指出,25岁的林男去年10月间搭乘客运时,见一名女大生外型娇小可爱,色欲薰心,刻意坐到女大学生隔壁紧靠女子。林姓男子先持手上的电脑包碰撞女子大腿外侧,见女子没搭理,再用电脑包挡住手,逞欲后随即按铃准备下车。
女子因害怕不敢出声求救,但眼见林姓男子欲在自己就读的大学下车,担心其他女大学生恐受害,便鼓起勇气告知公车司机,司机随即将车开往派出所报案。
检方侦办时,女大学生表示,若对方认错,愿撤告不追究;但林姓男子矢口否认犯行,辩称误认女大学生是中学同学,才拿电脑包去碰她;女大生获悉后主动要求当庭对质,林姓男子仍硬拗,供词反覆。
检察官传唤司机作证,司机证称当时车上没其他乘客,明明还有许多空位,林姓男子却刻意坐到女大学生隔壁,认为他形迹可疑。
检方认为林姓男子供述不一,且供词与常情不符,采信女大生和司机的说法,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将林姓男子起诉。
[责任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