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遭法律“宣告死亡”20年的人,也能被通缉、法办?连“亡灵”都能缉捕到案?高雄就有这么一起令人咋舌的案件。
据报道,一名来自花莲县的60岁妇人,向警方供称,她的名字叫做“钟庆原”,未婚也没孩子。她称父亲20多年前过世时,哥哥为谋夺家产将她赶出家门并报为失踪人口,她担心被哥哥查出行踪、会对她不利,只能过着没身份的生活。
近年来,这位“幽灵”妇人钟庆原多次被捕,最近一次登上媒体是在2008年11月底,当时她因为偷超商牛奶喂狗遭逮。妇人向警方表示,她被赶出家门后,开始找些不需身份证的零工养活自己。但在1991年获悉法院宣告她死亡,此后,心灰意冷的她过起游民生涯,饿了就四处捡厨余果腹、冷了就到垃圾堆翻旧衣,居无定所,“20几年来,都过着没身份证、没健保的日子”。
在今年初,她又因为涉嫌窃盗被送办,因钟妇未报到执行,遭通缉后被警方逮捕归案;不过,为了追查钟妇身份,也让检警忙翻天,因为她20年前就被宣告死亡,无法从户政系统查到,直到进行指纹比对、确定身份后才将她送往法院。消息传出后,则让很多人都打趣地说“想不到检警连死人也能移送,有够厉害!”
有法界人士说,检察官可以边侦查,边向法院声请撤销死亡宣告,虽然多一个程序,但是对于犯罪的侦查和起诉并没有多大影响,不然,司法单位通缉、逮捕、移送甚至对一个亡灵判刑,这就很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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