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22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3年前,台湾妇人许秀莉搭乘客运,下车后遭离站公交车撞倒,右脚掌被车轮辗过,中脚趾截肢,保险公司理赔意外险800多万新台币。事后,许妇细看保单发现保险公司没赔她“搭乘大众运输意外伤残险”,板桥地院昨判4家保险公司需再赔880万新台币,许妇共拿到近1700万保险理赔。
许妇昨天表示:“我绝非所谓的金脚趾,法院的判决是还给我的公道,建议消费者细读保险条款,看有无特殊状况的理赔条款,避免权益受损。”
判决指出,2008年3月9日晚,许妇和丈夫搭乘客运回到住处,到站后先下车的许妇回头看丈夫是否跟上,不料,被正要驶离的公交车撞倒,许妇右脚掌遭辗,五趾骨折,中脚趾坏死遭截肢。客运司机刘昆铭以35万新台币和许妇和解后,被判缓刑。
保险公司理赔800多万新台币一般意外险后,要求许妇承诺抛弃其它权利,许妇察觉有异,细阅保单发现部分保险公司未理赔意外险中的“大众运输工具意外伤残保险”。
保险公司虽然指出,许女当时已下车,非乘客,但判决认为,许女当时还在可能因大众运输工具造成意外的危险环境中,且保险公司无法证明许女故意受伤,或诈欺保险,因此判决许妇胜诉。(中国台湾网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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