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大学李姓女研究生在某网站看到江姓女子发表“离婚后,再婚后的观感”,贴文骂江女是“张三娘子”。台北地院认为“张三娘子”是引用清朝小说“醉春风”,意指背夫偷腥、人尽可夫的女人,依公然侮辱罪判李女罚金新台币8000元。
报道称,江女和李姓女研究生并不相识,江女去年7月间在网络上发表“离婚后,再婚的观感”一文,李姓女研究生看后在讨论区贴文,暗指江女“真是张三娘子”、“又要当婊子,又想立贞节牌坊”,被告上法院。
判决书特别节录“醉春风”,说明“张三娘子”的典故。合议庭认为,“张三娘”一词意指淫荡妇人,李姓女研究生显然是谩骂江女的品德操守,贬损江女人格,构成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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