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财政部公有财产局”14日表示,“立法院”三读立法禁止标售500坪以上大面积公有地后,现行不在禁令内的大面积抵税地也不能卖,原订2012年标售的王永庆遗产抵税地,将首先受影响。
报道说,台“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公有财产法”部分条文,规定面积1650平方米(约500坪)以下的的非公用财产类空屋、空地,得由“财政部公有财产局”办理标售,但超过1650平方米者“不得标售”。
据“公产局”统计,台湾500坪以上公有地中,建筑用地有341 笔,土地面积共约145公顷,其中台北市有30笔、约11 公顷,新北市有29笔、约17公顷;另多达8206笔则属山坡地,土地面积9758公顷。
“公产局”表示,透过行政命令,台北市和新北市已停售所有公有地,其他地方500坪以上大面积公有地也不卖。但有例外,因为根据“遗产及赠与税法”、“财政收支划分法”,抵税地和抵费地仍可标售。
“公产局”指出,在“立法院”修法后,由于标售禁令未排除抵税(费)地,未来500坪以上的大面积抵税(费)地同样不能卖。
“公有财产局局长”张佩智表示,根据“财政收支划分法”,抵税地标售所得要分给地方,大面积抵税地不能卖,未来对地方政府多少会有些影响。
不过张佩智表示,大部分抵税地面积不大,而且在已移交“公产局”总值约1000亿元(新台币,下同)抵税地中,约560 亿元属公共设施用地,原本就不能卖;其余虽然是一般用地,但许多是持份或有占用问题,往往难以处理,民众才拿来抵税。类似王永庆遗产有大面积抵税地的例子不多。
王永庆遗产抵税地共335笔,其中314笔公产局原规划,自2012年1月底或2月初开始分批标售。在修法后,公产局将重新调整标售计划。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