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桃园县一名黄金猎犬的饲主,将狗放入龙潭大池游泳2小时,最后见狗体力不支,却不出手救起,导致狗溺毙。桃园检方7日依违反“动物保护法”起诉。
桃园地检署表示,51岁黄姓男子日前将饲养7、8年的黄金猎犬,带到桃园县龙潭乡龙潭大池游泳,但狗游泳2小时后体力耗尽,狗努力想爬上大池旁的浮台,但饲主却仅在一旁观看,完全未出手搭救,直到黄金猎犬挣扎5、6分钟后逐渐下沉溺毙。
检方表示,黄姓男子的行径引起公愤,遭到当天在龙潭大池举办活动的水上运动推广协会人士发现,报警处理,告发饲主的不当。
目击者表示,当天有很多游客都在观看黄金猎犬,并且有游客向饲主表示,狗都已经没力了,为什么不救它,但饲主却不理会。
饲主直到狗下沉才下去打捞,但是却未立刻发现狗遗体,心慌逃离现场,直到晚间才继续回到现场打捞。
检方表示,“动物保护法”立法精神是希望告知饲主深知,动物的养育与对待已经不是个人喜好问题,更牵扯到道德问题,否则将触及法律责任。黄姓男子先将狗放入池中,却又任其溺毙,依违反“动物保护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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