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台“立法院”才通过《社会秩序维护法修正草案》,授权各县市设置性交易专区,在专区内从事性交易者娼妓和嫖客都不罚。从事性工作者已经十分可怜,没想到竟然有不肖的重利犯罪集团,涉嫌放高利拨款给4名年老的性工作者,竟逼她们“勤奋接客”来还债,甚至还设置监视器“现场转播”监控。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这起重利集团逼年老私娼“接客还债”的案件,发生在花莲县。一名经营私娼寮的零姓女子(46岁,同时和重利集团挂勾,她逼迫4名年约50至61岁的老妇,到她旗下开设的私娼寮接客还债,并且以欠款为由要求她们增加接客次数。
除了要求她们多接客来还债外,为了监视她们是否“勤奋”,零姓女子竟然还在接客的房间内装设监视器,透过“现场转播”藉以掌握卖淫过程,宛如人肉市场般。其中一名私娼自从2004年向重利集团借款15万元,对方竟开出每月利息20分的恶质条件,导致利滚利还了7年,仍无法将本利偿还。
警方将零姓女子逮捕后发现,该重立即团竟还涉及组织犯罪、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不法勾当。甚至还为了壮大集团的声势,还吸收当地某技术学院的夜校生进行暴力讨债,行径十分嚣张。警方11月30日上午逮捕6名嫌犯,讯后依违反组织犯罪条例、人口贩运防制法等罪嫌移送法办。
[责任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