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1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新北市一名未成年少女与朋友在路边抽烟、喝酒,被警察带回派出所等父母领回,不料遭一名邱姓色警袭胸、摸臀。色警随后骑摩托车送少女返家,还对她示爱,意图强吻。少女回家后向母亲哭诉遭警员性骚扰,隔天,少女家长找到警局,索要100万新台币和解金,最后双方以36万新台币和解,色警被记过、调职,并被移送到台检方侦办。
台警务主管部门表示会严办到底,高层领导指出,邱男利用公务机关场所,趁行使职权之便,对无抗拒能力的酒醉少女性骚扰,一定要移送法办,至于停职与否,将依台湾《警察人员人事条例》来办理。(中国台湾网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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