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著名跆拳道选手朱木炎以1400万元(新台币,下同)买下台北市南京东路一间旧公寓,付了头期款后,张姓屋主觉得卖便宜了,反悔不卖,朱木炎气得告上法院。台北地院昨天判决朱木炎胜诉,张姓屋主必须履约。
1月朱木炎透过房屋中介,买下南京东路附近旧公寓的一楼,付了头期款140万元;张姓屋主收下订金后,后悔卖太便宜,不肯交屋。
法院审理时,张姓屋主说因为工作,长期住在南部,房仲业者为赚佣金,怂恿卖屋,恶意欺瞒房屋市场行情,才答应出售;后来调查周遭行情,才发现房子价值至少2000万元,只好寄出存证信函表明解除买卖契约。
法官审理认为,当初买卖契约价金是双方同意才签下,白纸黑字,既然契约未经合法解除,双方就必须依约履行,判决朱木炎胜诉;朱只要再付剩余的尾款,屋主就必须移转房屋所有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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