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21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监察主管部门表示,高雄地院法官柯盛益于任职高雄地院法官期间,开庭审理案件,问案态度不良,严重戕害司法形象,有重大违失,违反公务员服务规定,违法事证明确,21日上午通过弹劾柯盛益,移送台“公惩会”处理。
上午,台湾监察主管部门通过“监察委员”黄武次、杨美铃提案,依法弹劾柯盛益,全案将移送台“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出席台“纠弹委员会”有13位“监察委员”投票表决,11票成立,2票不成立。
杨美铃下午在记者会表示,柯盛益问案态度不良情形明显,当事人及律师难在有尊严的情况下接受诉讼程序,重损司法形象,有律师一听审理法官是柯盛益,就表明“这案子我不接”,法官在专业以外,应有适当的情绪管理。
报道称,弹劾案文列举“监委”调查柯盛益16项言论违失情形,包括“你就是没脑筋”、“以我法官看,是我就不会选你当太太”、“好想骂你(诉讼代理人)一顿”、“我不会像你这个垃圾人”等。
黄武次指出,柯盛益问案态度恶劣,屡遭申诉,高雄地院为此多次召开法官自律委员会,柯盛益态度依然故我,“监察委员”调阅相关案件及开庭录音译文,发现违失事证明确。“监委”表示,柯盛益接受约谈时,认为自己依法审理,作为执法者要求正确,但对情绪态度不良状况未加以否认,盼自己能上情绪管理课改善情况。(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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