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南地检署前检察官李宗贵被控在去年市议员选举期间,为不让兄长李宗富涉贿事迹败露,藏匿桩脚。台南地方法院8日判李宗贵6个月,李宗富4年。全案可上诉。
据报道,台南市北区市议员李宗富被控于去年市议员选举期间,透过桩脚以每票500元(新台币,下同)买票,台南地检署去年11月查获,并于李宗富当选后,对其提出当选无效之诉。
台南地检署今年1月侦结后,对李宗富求刑4年,并科罚金300万元,并对被控隐匿行贿桩脚、已转任律师的李宗贵求刑6个月。台南地方法院此次宣判李宗富4年徒刑,褫夺公权4年,并科罚金300万元;李宗贵6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但尚未对李宗富当选无效之诉作出判决。(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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