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市程姓男子因与陈姓男子有嫌隙,去年11月间持刀砍杀陈男,并随机砍杀另外3名男子,造成1人死亡。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依杀人罪判程男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根据台湾“高等法院”公布的判决书,37岁绰号“小胖”的程姓男子,因怀疑陈姓男子教唆别人殴打他,去年11月11日凌晨酒后骑乘自行车前往台北市南京东路1段一家茶行内,持潜水刀猛刺正在泡茶的陈男及在场的廖姓男子,两人各中5、6刀,血流如注不支倒地。
程嫌行凶后冲往附近的林森北路巷内,因愤怒难消,挥刀猛刺坐在出租车驾驶座的不相识连姓司机。程男随后看到在牛肉面摊帮忙洗碗的蔡姓男子,认为蔡之前卖给他的安非他命不纯,可能从中克扣价金,便朝蔡男的心脏及背部猛刺,送医后不治。
据判决书所载,程姓男子行凶时间自当天凌晨0时38分到42分,短短4分钟时间砍杀4人。他在作案后立即回家换下血衣血裤,向母亲索讨新台币6000元后搭车南下,途中接到警方电话后返回台北投案。
全案一审时,以3个杀人未遂罪及1个杀人罪,判处程男有期徒刑30年,褫夺公权7年;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程男恶性重大,视人命如草芥,不仅侵害被害人生命法益,更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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