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27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近日,台中市教育局向辖下四校下发电子公文,事关下拨三亿元(新台币,下同)改建校舍,公文末的主管名字竟是“局长赖○○”。台中市教育局主任秘书钟爱华解释,发文人员是新手,误传电子公文,为避免再发生类似错误,局里将建立复核机制。
上周二,台中市教育局发文给下属瑞穗小学、后里小学、公明小学以及神冈中学。公文针对四校老旧教室改建工程指出,台当局教育主管部门给四所学校改建工程的补助款共三亿元,将陆续执行,四校应严格督导设计单位,保证工程质量。
校方人员收到该份电子公文后顿时傻眼。文末的一级主管用印,竟是“局长赖○○”,不是正式的“局长赖清标”,校方人员直言,“如果我们这样发公文,早已被教育局的长官钉死!”
钟爱华表示,这份原本是内部公文,发文者是新手,误把该份公文发出去,“我们发给学校的是下行文,公文末不需用局长的用印”,局里将建立复核机制,检讨人员的安排是否恰当,并加强在职教育。(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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