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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改判牵动岛内政局脉动

2016年03月10日 14:27:07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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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改判无罪,引起岛内舆论一片哗然。有评论认为改判颠覆了司法公平,将持续成为岛内政治斗争的引爆点,并将影响台湾2012“大选”,目前检方已决定再次提起上诉

  8月26日,台湾高等法院在“更一审”程序中对陈水扁夫妇“国务机要费”涉贪部分改判无罪。这一结果让陈水扁贪污“国务机要费”等犯罪行径再次成为各界关注焦点。由于检方也决定再次提起上诉,因此扁家最终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还有待观察。

  一件普通离婚官司引发的惊天弊案

  2006年7月20日,深陷弊案危机的陈水扁又被国民党籍“立委”邱毅揭露贪腐新事证。邱毅向媒体出示总金额逾7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8张发票复印件,指这些发票被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用来虚报“国务机要费”,从而揭开扁家“国务机要费案”的序幕。

  在舆论压力下,台湾审计部门对“机要费”进行审计,结果发现陈水扁2005年报销的“国务机要费”中,约77%无支出发票或发票不合格,涉及款项超过3600万元。审计部门以“疑似有不法情形”为由将全案移送台湾高检署侦办。8月23日,邱毅又揭露,陈水扁的“机要专员”陈镇慧每月都会领出200万元“机要费”,分配给扁的家人花费,并只要有发票便可全额报销。

  在“国务机要费”贪腐案被揭发后,陈水扁及其办公室多次否认报假账,甚至还编出“机密外交”、“台独建国基金”等谎言,并申请“大法官释宪”等戏码,企图蒙混过关。但各位被陈水扁寄望作伪证的人士对此都退避三舍。直到9月5日,四面楚歌的陈水扁才首次承认曾以他人的单据及发票来报销“国务机要费”,但仍称自己没有涉嫌不法。

  11月3日,台检方宣布结束对“机要费”贪腐案的侦查,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但因其身为台湾当局领导人、享有“刑事豁免权”而暂不予起诉;吴淑珍诈领1480多万元,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对她提出起诉。原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等其他5名被告,分别依照贪污、伪造文书、伪证等罪嫌提出起诉、缓起诉。

  需指出的是,该案件虽由邱毅揭发,但李慧芬在案件的查证过程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李慧芬原本定居澳大利亚,经常回台购物。而其堂姐李碧君是向吴淑珍提供发票的“贵妇团”成员之一,李慧芬的购物发票自然也成搜集目标。然而,后因李慧芬与其夫闹离婚,在财产分割时需要发票,但因发票早被冒领“国务机要费”,再也无法追回。因而又引发李氏姐妹之间的纷争。为防止事态扩大,甚至有人对李慧芬进行威胁,并将她说成精神病。这种做法更引发李慧芬的愤怒,因而将事情真相公布于天下,也使陈水扁侵吞“国务机要费”的证据更加完整。简言之,陈水扁贪污案的爆发其实也可说成是“一件普通离婚官司引发的惊天弊案”。

  “恐龙法官”与民进党成各界检讨对象

  2008年5月20日,陈水扁任职期满回归平民,其身上的“刑事豁免权”保护伞被收起,扁家成员、亲信纷纷被禁止出境或被收押,一些关系人也终于敢讲出当年被扁家敲竹杠的内幕。检方的办案更加顺畅。

  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台检方于2008年11月11日决定对陈水扁申请羁押禁见。有知情人士爆料,当时“特侦组”为了给扁最后一点尊严,本想把门关起,让他直接上囚车而不用上手铐,却没想到扁为了在媒体前“作秀”,坚持要求戴上手铐,出门后又举起双手,以图用自己的“惨状”唤起支持者的同情,事后还反咬遭到法警殴打。扁的这一招虽然被民进党内的有心人士一再拿来作文章,称这是对扁“百般羞辱”,应给扁基本的“司法人权”,但普通民众还是认为大快人心。

  扁被收押之后,并未认罪,反而以各种方式为自己鸣冤叫屈,一方面称自己被关是“政治迫害”,另一方面不停地写诗、著书立说等。

  在被关一个月之后,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扁无保释放。这引起舆论哗然,各界对法官的批判声浪此起彼伏,而扁也犹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最后,陈水扁还是被再次收押,直至判刑确定转入监狱服刑再也没出过牢门。

  2009年9月11日,扁所涉“国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洗钱案一审宣判。法官认定,扁犯有贪污、受贿、洗钱、伪造文书等罪名,被判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两亿元新台币的罚金。但在2010年6月11日,扁家所涉“国务机要费”、洗钱等六大案被台湾高等法院二次宣判:扁被改判20年有期徒刑、吴淑珍20年有期徒刑。12月2日下午,扁正式被移送到台北监狱服刑,与另一名收容人同住一间面积约4平方米的舍房。扁也成为史上首位因贪污案被判入狱的卸任台湾当局领导人。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岛内多数民众认为判得太轻,检方也顺从民意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上诉。然而,最后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相关法官被骂成“恐龙法官”(意指“权大但反应迟钝”的法官),而民进党也成为各界检讨的对象。

[责任编辑: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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