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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慢查案致一妇人身亡 台办案检察官遭痛批

2016年03月10日 14:27:42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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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9月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5月初,台湾桃园县一名妇人因不满桃园地检署检察官黄佩如拖延办理未成年女儿遭性侵案,留下遗书要黄“还我女儿一个交待(代)”后烧炭身亡。昨日,台监察主管部门就本案认定桃园县地方检察署犯有过失,并痛批黄“办案怠惰!”

  台监察主管部门指出,前年8月中旬,妇人年仅13岁的女儿,与陈姓男网友相约宾馆,遭其性侵。后陈于9月向桃园警方自首,9月24日桃园地检署命黄佩如侦办此案,但黄于10月19日、11月2日对被告讯问两次后,就再没下文。

  台监察主管部门官员高凤仙说,去年1月4日桃园地检署书面催促黄佩如侦办,但黄分别于1月20日、3月1日以还需附上陈姓男子与妇人女儿的网络对话纪录、订正笔录错误为由答复。

  台监察主管部门还指出,因迟迟未能结案,去年4月26日,妇人打电话询问承办本案的书记员:“何时结案?”书记官询问黄佩如后答复:“会在4月底前结案。”4月30日,在黄草拟不起诉决定书后两天,妇人轻生,并留下遗书抗议,“因为你的慢速多了一条冤魂”。5月4日,书记员作出决定书正本,6日送达警局。后上级要求重新侦办,桃园地检署才于去年6月29日,对陈提起诉讼。

  高凤仙说,黄佩如不起诉的理由太草率,导致妇人轻生,应予以改正。

  据报道,昨日,桃园地检署响应,黄佩如已于本月7日转任桃园地方法院法官,她本人表示会虚心检讨,并督促其他检察官不要犯类似错误。(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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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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