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外事主管部门今天表示,“巴布亚新几内亚案”诉讼追偿,再次追回110万美元(约新台币3100万元),总计“巴纽案”遭中间人金纪玖及吴思材侵吞的款项,共追回1290万美元缴回公库。
台当局外事主管部门晚间表示,日前派员到新加坡办理“巴纽案”强制执行及追偿,已收到自新加坡汇回台外事主管部门的强制执行款项110万美元,为自2008年办理“巴纽案”诉讼追偿以来收回的第6笔款项。
台外事主管部门说,日前已向台北地方法院递状,请求吴思材及他的前妻返还“巴纽案”汇回台湾的220万美元,后续将全力应诉,取回吴思材等人不当获得的款项,维护台湾权益。
台外事主管部门于2006年9月汇款2980万美元到金纪玖及吴思材的新加坡华侨银行联名账户,做为与巴布亚新几内亚“建交”经费,但在巴布亚新几内亚表示不会与台湾“建交”后,两人未返还款项。新加坡最高法院去年判决台湾赢得“巴纽案”官司,有权追讨“建交”款。(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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