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据台内政部门统计,2011年1至7月,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当场或24小时内死亡的人数与件数,以高雄市居冠,台南市、台中市次之;肇事率则以台东县最高,其次为宜兰县、新竹县。
台内政部门4日公布1至7月警察机关交通执法概况统计,造成人员当场或24小时内死亡(A1类),及造成人员受伤或超过24小时死亡(A2类)共171203人,较2010年同期增加5530人,增加3.3%,主要是受伤人数增加5526 人,死亡人数则微增4人。
各县市死亡车祸统计,以高雄市135件、141人当场或24小时内死亡案件最多,其次为台南市和台中市;肇事率以台东县每万辆机动车辆1.25件最高,宜兰县1.08件次之,新竹县以0.91件居第3。
据分析,造成人员当场或24小时内死亡的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仍以酒醉(后)驾驶失控占20.3%最多,驾驶人未注意车前状态占17.7%次之,驾驶人未依规定让车占12.4%居第3。
按肇事车种统计,以机车肇事517件占46.33%最多,自用小客车274件占24.55%次之,大货车104件、小货车108件合占19%居第3;车种别肇事率以大货车、大客车、营业小客车居前3名。
此外,1至7月警察机关举发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事件共4545893件,较2010年同期减少603432件,主要是闯红灯及其他不遵守号志者、争道行驶者案件减少,不过,违反速率规定行驶者反而增加87537件。
[责任编辑:张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