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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女子“脚踏多船”赢官司 呛“我都用别人老公”

2016年03月10日 14:35: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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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位绰号小君的女会计脚踏两条船,不仅与有妇之夫廖姓男子交往,且充当绰号小智男子的“小三”,小君还理直气壮的向廖说:“我都用别人的老公!”廖为了报复,窃录小智与小君出游照片,提供给小智的林姓妻子,林妇提告,但台中地院依妨害计算机使用等罪名,将廖判刑5月,缓刑2年。

  报道称,本案“小三”小君大获全胜,小智与原配林妇离婚,今年初与小君结婚;最衰是廖姓男子,不仅失去“小三”,还被法院判刑。

  检警查出,已婚的廖姓男子(31岁)两年前上网认识小君,双方同居,由廖介绍小君承租台中市套房,双方MSN交谈。廖后来发现小君经常不在同居处,委托征信员调查,发现小君与男子小智交往密切,还到北海道旅游,廖询问小君怎么回事?小君说: “那是我之前的男友,说他离婚,老婆又反悔、会闹,才又跟她结婚。”

  廖才知道小君“早已是别人的小三”,小君还理直气壮说“反正我都用别人的老公”,廖恨得痒痒展开报复,窃录小君计算机内与小智出游的照片,提供给小智妻子林妇,林妇对丈夫及小君提起妨害家庭告诉。

  检察官当庭勘验照片,发现两人虽独处一室,小智赤裸或衣衫不整,但小君自始衣着整齐,不能证明有相奸或通奸犯行,遂以无积极证据证明犯行,予以不起诉处分。

  小君反控廖涉嫌妨害秘密、妨害计算机使用罪、侵入住宅罪,经检察官起诉后,廖在法官审理时已与小君达成和解,并赔偿损害,法官宣告缓刑,以启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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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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