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国民党籍民代李庆安被控“拥有美国国籍”案,法院一审时以诈欺罪判刑2年。李庆安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23日改判她无罪,全案定谳。
据报道,全案源起于多名民进党党籍民代2008年3月向台北地检署递状,指控李庆安“拥有美国国籍”,已涉伪造文书及贪污。
台北地检署2009年9月起诉李庆安,指李庆安担任一届台北市议员及3届民代期间,故意隐瞒“拥有美国国籍”身份,诈领薪资新台币1亿余元,但因检方认为她的公职身份一开始就无效,不构成贪污,以诈欺罪起诉。全案一审时,台北地方法院依4个诈欺罪,合并判她2年。李庆安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23日改判她无罪,全案定谳。(中国台湾网 冯江)
[责任编辑: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