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桃园县大溪镇一名周姓男子通过导游考试后,就央求江姓女网友可给他“精神层面”的礼物,江女因此寄了7张半身裸照“做奖励”。未料,事后周男因为不满对方拒绝往来,愤而利用江女名义申请个人社区账号,将照片发布。桃园地方法院15日依伪造文书罪判周男4个月有期徒刑,并赔偿8万元新台币。
35岁的周男和居住在高雄市38岁的江女两人透过网络认识,去年3月8日,江女寄了7张半身裸照做为周男通过导游考试的“奖励”,同月10日,2人也在凤山见了面。之后,江女突然说不想再继续往来,周男就利用其个人数据申请脸书账号,并以“最近拍了些好看的照片--想要美女们交换自己身材的秘密”讯息,发布裸照。
江女得知向高雄县警局提告后转桃园地检署侦办,桃园地方法院在昨依伪造文书罪判周男4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并赔偿8万元。
[责任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