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29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名初中女学生从小学开始被亲生父亲性侵,隐忍不敢说,她上初中后,在博客上写文章抒发心情,同学看到她文章写“被老爸强暴”、“被污辱”,告诉老师并报警,彰化地方法院判狼父10年徒刑,父亲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28日驳回上诉。
据报道,女学生指出,小学三年级,父亲假借关心她的发育情形摸她胸部与下体,她推开父亲,但父亲不罢手,女童担心被打骂,被猥亵得逞。
小学四年级,女童的父亲要求一起洗澡,在浴室性侵女儿,也多次要求女儿到他房间性侵,女童心灵受创,常半夜作噩梦惊醒哭喊“不要”,现在连洗澡都没安全感,因父亲常在她洗澡时要求进入共浴。
女童上初中后学会使用网络,为纾解心中压力和愤怒,在自己网络空间写文章,许多文章都提到被父亲强暴经过,包括“被老爸强暴”、“被污辱”,她和同学交流部落格,同学看到文章吓一跳,告诉老师,校方通报社会局并报警。 彰化地方法院判狼父10年徒刑,父亲不服上诉。
女学生的父亲说,性侵女儿后很后悔,因事业失败、负债累累而罹患精神官能忧郁症,未接受治疗,酒后性侵女儿,但没强暴、胁迫,一审法官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他10年太严苛,他请求减刑。
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女学生的父亲虽有忧郁症,但不能以此和经商失败为由,性侵自己亲生幼女,驳回他的上诉。(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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