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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规定个人游陆客不得从事的活动 业界有疑虑

2016年03月10日 14:50:4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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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泾渭分明

  据岛内媒体报道,台湾“移民署”日前给岛内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联会”发文,包括《陆客来台自由行得从事活动一览表》和《陆客来台自由行不得从事活动一览表》,要求“全联会”转知各旅行社遵循参考。

  在“得从事活动”中,包括逛街购物饮食、参加陆客团体旅游、参加海外团体旅游、参加一般岛内团体旅游、探访亲友、扫墓祭祖、健检美容及保健养生、参加婚礼、参加艺人宣传及演唱会歌迷活动、参观展览、参访公司工厂、参加同乡会和宗亲会活动、与民意代表及官员餐叙等共22项。

  “不得从事活动”则包括不得参加选举造势活动、不得参加政治性质公众活动、不得进入军事防务地区、不得进入台湾实验室及生物科技及研发等重要单位、不得至各军事基地要塞保垒窥视拍照或摄影、不得从事违反社会善良风俗或危害社会秩序之行为、不得接受公司邀请从事工作之行为、不得接受媒体邀请上电视节目发表意见、不得接受邀请发表演说或授课、不得签署意向书或招商、不得违反其他法令有明确范围之行为共11项。

  操作:模糊不清

  行文刚刚下发,在陆客人潮以及钱潮的诱惑下,“不得在军事基地拍照”一条,立即就有重头人物唱反调。

  高雄市凤山区有台湾陆军官校、步兵学校、中正预校等多所军校,还有眷村等许多军事设施,对陆客而言很有观光卖点。高雄市长陈菊近日表示,希望协调台军适度开放,让陆客可以参观或拍照。此举立即遭到蓝绿阵营群起反对。陈菊6日上午回应并反问,现在台湾还有“国防”机密吗?“没有嘛!军校也是学校,本就应该开放。”

  对此,岛内旅游界则表示,“得从事活动”中有“参加公司会议”一项,但在“不得从事活动中”又有“不得进行招商”,同样属于深层商业活动,参加公司会议很难不触及招商。有人说,过去大陆各省人员大阵仗赴台参访,口头提出招商的也屡见不鲜,因此,要如何认定“招商”,未来势必要费一些周折。

  至于“不得接受媒体邀请上电视节目发表意见”,一条可能更难管理,因为目前岛内许多电视节目都找大陆人士上电视、针对不同主题及事件发表意见,这些节目除了综艺节目,还包括政论性节目,上节目者除了商、学界人士,甚至连学生也可以在电视上自由抒发己见。所以有人发问:现在已如此,未来当如何?

  台湾旅游界认为,多数陆客赴台自由行动机单纯,也会遵守“法令”,不会跨越红线,但有些项目似乎仍有很大模糊空间,未来难免引发解释疑虑。(记者 王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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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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