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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儿男友 新北市一男子遭判3年半(图)

2016年03月10日 14:51:3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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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侵女儿男友的陈姓男子,昨遭判刑3年6个月。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7月6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5月,新北市一名17岁少年与陈姓女友分手后,到女方家送还私人物品,当时独饮已半醉的陈父劝少年陪喝高粱酒解闷,却趁少年醉趴时,迫使其强行口交,被妻子撞见喝止才罢手。少年不堪双重打击坚持提告,陈父辩称喝醉会梦游乱小便,不记得发生什么事,法官斥其卸责,昨依乘机性交罪重判3年6个月。 

  判决指出,被害少年醉趴沙发时虽意识混乱,仍知被陈父搓下体,遭陈父强行口交时更因极度惊吓,只好闭眼装睡,离开后向打工地点的老板哭诉,陈母也发短信向少年道歉:“阿姨真的没脸面对你,很对不起你……。”等语。陈母出庭改称仅看到丈夫扶着墙壁好像在小便,被法官认定企图护短不采信。 

  据悉,被害少年是被女友要求分手,又被“无缘的岳父”性侵。法官审理委托医院鉴定,确认陈父有情感性精神病症与酒精依赖问题,但法官指陈父明知自己酒后会失控,却照样酗酒,应对自己行为负责。(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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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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