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北市一名梁姓发型师因怀疑叶姓女友多次“劈腿”,盗用女友MSN账号,在网络上骂女友是“公厕”,并发简讯威胁要上传叶女自拍照到网上,台法官认为已经侵害叶的名誉和权益,判梁应赔偿8万元新台币。
梁姓发型师因业务关系,认识客户叶女,两人进而交往成为男女朋友。梁男怀疑叶女在交往期间多次“劈腿”,2009年间,他在叶女个人网页上贴文,骂她是“公厕”、“她来者不拒,认清这个女人吧”等语。不只如此,他还狂发简讯,说“你忘了我手机中有好多你的自拍”,恐吓要将叶女裸照传到网上。
连串行动使本来就患有忧郁症的叶女病情加重,失眠半年,忧郁症药量大增,愤而告上法院。法官认为梁男的行为已经侵害叶女的名誉和权益,判梁应赔偿新台币8万元。刑事部分,法院依公然侮辱罪、恐吓罪判梁男拘役55天,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责任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