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1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家族所涉公务机要费案更一审,台湾“高等法院”今(10)日开辩论庭;陈水扁出庭,并继续辩解自己“无罪”。
陈水扁涉公务机要费、南港、龙潭、洗钱等案,台湾“最高法院”去年11月间将龙潭案与前101董座陈敏熏买官案,判处陈水扁17年6月徒刑定谳,但将公务机要费、南港、洗钱案发回更审。
与以前出庭一样,陈水扁继续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他表示公务机要费全部“因公支出”,一审判决却指控他把钱汇到海外,“缺乏证据”。(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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