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南市民李国荣酒后开车行经狭窄道路,未减速慢行,撞上骑助力车的的郑姓妇人,且加速逃逸,造成郑女弹起掉落20米远,伤重不治。刑事部分已遭判刑1年6个月,家属诉请赔偿,台南法院判赔951万元(新台币、下同)。
2009年10月29日下午,李国荣在KTV店喝高粱酒后开车,行经仁德区大顺街时,路宽仅11米,两旁又停有车辆,且因放学时段路上人车多,但李国荣没有减速反而开快车,撞上郑姓妇人骑的机车。
郑姓妇人被撞后,弹起掉落挡风玻璃前,李国荣未停车反而加速疾驶,致使郑姓妇人弹落到20米远,头部重创送医不治。李国荣逃逸后撞上加水站,再逃到某停车场后才开车回家。
报道称,李国荣酒测值每公升0.45毫克,涉及过失致死,被台南高分院判处1年6个月刑期,目前服刑中。郑姓妇人的丈夫、母亲及儿女共5人,诉请赔偿医疗、丧葬及精神抚慰金,其中抚慰金各要求赔偿1000万元。
合议庭审议,判决应赔偿家属每人各精神抚慰金200万元,但因李之前已各支付30万元,应各赔偿170万元的抚慰金,加上丧葬等费用,共应赔偿951万余元,还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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