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吴珈庆虽入大陆籍,但依照台湾方面的相关规定,他仍须回台面对“兵役问题”。
前台湾台球选手、有“台球神童”之称的吴珈庆入籍中国大陆,在台湾体坛“投下一颗震撼弹!”(台媒语)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由于他在台湾尚未服役,台“内政部役政署副署长”李忠敬26日说,“役政署”认定吴尚有“中华民国国籍”,“依法仍须当兵”,最晚需明年(2012年)1月14日前返台入伍,“不然36岁前都不得返台”,呼吁吴早日出来面对兵役问题。
《今日新闻》称,虽然吴珈庆已取得大陆国籍,但根据台湾所谓“国籍法”第12条第一项,“男子年满15岁之翌年1月1日起,未免除服兵役义务,尚未服兵役者”,“内政部”不会许可丧失“国籍”申请。也就是说,由于吴珈庆还没当兵,因此在台湾内政部门的纪录里,他依然是“中华民国国民”,“国籍”并不会“自然失效”。
报道称,台湾“内政部役政署副署长”李忠敬26日则引述“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指出吴珈庆不因入大陆籍,在台湾应负的兵役等责任义务就丧失,而且“役政署”认定他尚属“中华民国籍”,因此依法仍须当兵,就算入籍大陆,“也不影响征兵规定”。
据了解,吴珈庆以台湾私立文化大学的学籍申请缓征至今年6月30日,但日前3月31日文化大学通报他遭退学,新北市将依征兵处理规定通知服役,依规定须在4个月内返台,吴珈庆最迟得在7月14日返台。李忠敬说,通知服役催告期为6个月,若吴在2012年1月14日前仍未入伍,将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送请司法机关(通缉)处理。
吴珈庆的叔叔则对记者表示,就算吴珈庆有意返台来当兵,但大陆“会允许吗?”吴叔叔认为,“这触及两岸政治的敏感问题”,即使双方可以协商,“也不是我们一般老百姓能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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