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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通过“孙穗芬条款” 后座不系安全带最高罚6千元

2016年03月10日 15:18: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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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4月2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立法院”今天上午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增订“孙穗芬条款”,未来汽车(包含小客车)上路,不只正、副驾驶座,后座也要强制系安全带,违者开罚1500元(新台币,下同),若行驶于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加倍罚3000至6000元。出租车司机要告知乘客,若乘客未遵守则罚乘客。但若儿童、孕妇或有医疗特殊情形,则授权交通部订定例外规定。

  此外,幼童搭车必须要有安全椅,原只规定小客车,“修法”将小货车也纳入规范,违者开罚1500至3000元。

  台当局“交通部路政司长”陈彦伯说明,后座须系安全带的小型车,自用与营业车辆都算,但不包含救护车,一般自用小型车后座儿童若是4至12岁,要用安全座椅;但若4至12岁儿童搭出租车,可免系安全带。

  台当局“交通部”规划,一般成人将倡导3个月后实施,安全座椅部分1年倡导期后才会实施。(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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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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