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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少妇为酒驾丈夫筹罚金被迫卖淫 遭夫友撞见曝光

2016年03月10日 15:24: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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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台湾网4月1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一名爱夫情切的少妇,为了筹措丈夫酒后驾驶肇事的12万元(新台币,下同)罚金,看广告到一家经纪公司应征助理工作,却误入卖淫集团陷阱,逼她下海。其丈夫友人到酒店消费,惊见“大嫂”竟沦为坐台小姐随即告知其丈夫,事情才被曝光。

  新北市警方前天破获这个以“神采飞扬经纪公司”为幌子的卖淫集团,主嫌张小青(43岁),原为酒店小姐,后自立门户,并找来男子潘志源(25岁)、酒店同行旧识等人,在人力银行刊登求职广告,征求行政助理、聊天小姐等职务。新北市警方少年队队长许名辉说,该集团引诱缺钱年轻女子上门应征后,逼她们签下工作合约,再中介到酒店上班,若有不从就酷刑拷打,让被逼下海女子痛不欲生,“实在很可恶!”

  警方指出,去年7月,新北市女子晓艳(化名、26岁)因丈夫酒驾肇事落网,经判刑须易科罚金否则将入狱。去年8月,晓艳情急下,看到该经纪公司征求行政助理广告,标明“收入高、可预支薪水”,于是前往该公司办公室应征。该集团女成员见晓艳外型亮丽且涉世未深,在其应征资料上标明“热心大方、头脑简单、好骗可剥皮!”。此后,该集团假装热心协助晓艳,并诱骗她签下12万元本票。晓艳拿钱后跟丈夫说:“钱是跟朋友借,不要担心。”没想到却是晓艳噩梦的开始,该集团拿本票逼晓艳到酒店坐台上班,且以各种理由扣薪,让她无力偿还债务,但她仍对丈夫说,我正努力上班还钱,还让家人放心。

  该集团巧立名目克扣被害女子钱,包括太早喝醉要扣钱;迟到要扣钱;没穿制服、提前喝醉等理由,都要扣小姐5000到数万元不等。晓艳今年3月坐台时,因不胜酒力又怕喝醉被罚钱,拒绝酒客灌酒被客人用酒杯砸伤小腿,送医缝合伤口后,仍被强逼返公司上班。晓艳隔天因无法行走未准时开工,该集团竟将她缺席台数算成酒客带小姐出场金额,并要她赔偿无法陪客出场性交易共10多万元损失。

  报道指出,晓艳伤愈上班陪酒,而她丈夫的同事刚好到酒店消费,认出坐台的小姐竟是“大嫂”,忍不住告诉其丈夫,这才揭露晓艳借债被卖下海陪酒的惨事。警方指出,晓艳丈夫知晓后,立即向该集团成员谈判。在晓艳丈夫设法向公司支借现金偿还后,晓艳这才顺利脱身,但该集团还常常打电话揶揄滋扰,“你什么时候缺钱,欢迎你回来卖!”

  警方指出,张小青等人不仅威胁利诱无知美眉(漂亮女孩)下海坐台陪酒,还强押女子卖淫,并定下严苛内规管控、剥削,一旦有女子逃跑,嫌犯便派人以手铐拘禁、木剑、电击棒殴打施虐,若小姐不受控制便卖给其他应召站。新北市警方少年队历经数月监控,前天赴张小青新北市、台北市等多处据点瓦解此集团,并趁张嫌搭机入境时将她逮捕,张嫌等8人虽矢口否认犯行,因被害人指证历历,讯后将一众嫌犯送办。(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卖淫集团迫害手法

◎迟到:罚重金、或补坐高额台数
◎代打卡:罚30000元
◎请假:自付20000元全场坐台费
◎早退:情节轻者罚3000至5000元
◎未打卡:罚300元
◎未到班:派人到家喷漆,打电话恐吓
◎落跑(逃跑):上铐拘禁,痛殴电击凌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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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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