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彰化县一名初二男生看色情片,竟三度拉着小学三年级的妹妹模仿片中姿势,女童担心感染艾滋病,紧张问老师,案情才曝光;涉案男生已升高职,他承认犯错,妹妹也替哥哥求情,法官判他1年10个月徒刑,缓刑3年,给他自新机会。
彰化师范大学辅导与谘商学系教授郭丽安说,初中是青春期,少年对性充满好奇,父母与师长应教育少男少女了解身体的自主权,如遭遇侵犯,要及时向父母、老师或信任的人反映与求助。
受害少女去年5月在学校倡导艾滋病活动中,听老师讲解艾滋病很可怕,下课后紧张地问老师,与哥哥做“那件事”会不会得爱滋?老师发觉有异,向县府通报。
彰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调查,女童的哥哥大她6岁,目前就读高职三年级,功课不错,他承认念初中二年级时,常在深夜偷看日本色情片,让他很好奇,因而两度在住处性侵妹妹。
台法庭昨天审结,依加重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处高职生一年十个月徒刑,缓刑三年,交付保护管束期间,每个月要到少年法庭接受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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