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被控先前承审一件毒品案时,与书记官刘丽英疏于保密检举人身份,被依公务员过失泄密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7日辩论终结,将于3月28日上午11时宣判。
根据检方起诉书,“海巡署”侦办一宗栽种大麻案,透过检方声请搜索票,值班法官周占春核发搜索票后,却疏于注意,未将检举人身份资料密封,以致全案起诉进入审理,律师阅卷、复印资料给被告时,让被告看到检举人身份。周、刘被依公务员过失泄密罪起诉。
台北地院上午召开审理庭,周占春庭讯时不认罪;刘丽英则泣诉被起诉后身心煎熬、满腹委屈,希望法官判她无罪。
公诉检察官论告指出,因周占春未将案卷弥封,导致检举人遭被告骚扰,若处理不慎,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遗憾。
检方在起诉时原本建请法官对周占春从轻量刑,并给予缓刑,但论告时则请求法官“依法判决”。承审法官郭惠玲在完成辩论程序后,谕知本案将于3月28日上午11时宣判。
据悉,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周占春曾在扁家“金改”案审判中,宣布陈水扁夫妇、子女、涉案金控企业高层一审全获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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