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4日消息 台北市妇人夏凤英多次到高级餐馆用餐,吃饱后还以菜太咸、猪油料理有胆固醇等理由,拒绝付款。台湾“高等法院”今日依诈欺罪判处6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定谳,夏凤英也将为自己的行为,选择入监服刑,或付出18万元(新台币,下同)的代价。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北一妇人夏凤英自2000年开始,就曾在台北市的凯悦饭店(现已名为君悦)享用下午茶后,借口餐厅未定价目表不付款,遭饭店报警送办,不过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这是民事纠纷而未起诉。
隔年,夏凤英又在至少5家餐厅采取同样的招式,利用菜太咸、猪油有胆固醇、食物添加头痛药与类固醇等理由,要求食物送验,还在拒绝付款的拉扯中,用水果刀伤害店员。当时,被移送法办后,法院就将她依诈欺罪判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定谳。
没想到就在去年的端午节期间,她又重操旧业,到台北一家五星级发点晶华饭店大吃霸王餐,吃完自助餐后拒绝付款,晶华饭店虽未提出告诉,但也将此案通知给其他同业。果然,两天后她就到台北福华饭店故技重施,用餐后大声嚷嚷要董事长和台当局领导人来买单,福华饭店因此报警。
遭夏凤英吃霸王餐的台北晶华饭店表示,夏凤英“很有名”,几乎所有五星级饭店都知道她。这回被送办,夏凤英还要求福华饭店拿出奶油浓汤是否含有类固醇的证明,不过一、二审法官都认为她多次吃霸王餐,因此判6月徒刑或易科罚金18万元。(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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