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忘记还3本出租漫画,被告侵占并发布通缉,7日被警方上铐(红框处)移送法院。 图片来自网络
中国台湾网12月7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一名女子,因一年多前向漫画出租店借的3本漫画一直未还,遭店家控告侵占,又因多次未到庭遭台检方通缉。该名女子6日遭台警方寻获,表示已不记得何时借漫画,因常搬家才没接到出庭通知,但仍被警方依规定上手铐移送法院。
台警方表示,该名女子名叫王紫瑄(23岁),6日遭法院发布侵占通缉,她不知自己已成为通缉犯。王紫瑄在快餐店工作时遇警方上门,还以为警察是诈骗集团,直到警员出示证件及手铐才知事情严重,吓得不知所措。
王紫瑄供称,一年多前曾在租书店租了3本漫画,搬家时不慎遗失,自己也忘记这件事。她称自己因工作关系经常更换租屋处,不曾收过检方或法院的开庭通知书,“我从来没进过警察局,更没想到自己会像杀人犯一样遭通缉!”
台北市一家连锁漫画出租店店员说,消费者入会申请表明文规定“若未按时归还租借的商品,本店得以诈欺及侵占罪申告,且无条件放弃法律追诉权”,强调因无法联系上借书者,才会循法律途径。(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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