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3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二次金改案”一审获判无罪,台特侦组不服,上诉二审后,台湾“高等法院”收到相关卷证,将于今日下午3时进行抽签分案,决定承审合议庭。
台特侦组去年12月以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利用并购案向台湾国泰、元大两家金控索贿,起诉陈水扁、吴淑珍贪污;台湾国泰世华副董事长蔡镇宇、元大马家,以及陈水扁家子女陈幸妤、陈致中、儿媳黄睿靓,均被检方依洗钱罪起诉。法院一审认为,金控并购并非台湾地区领导人的职权,陈水扁不构成“职务上行为收贿”,5日判决所有被告无罪。
报道指出,台特侦组16日收到判决书后,由台湾“检察总长”黄世铭开会密集研商,并与台北地检署公诉检察官讨论后,本月25日对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等20名被告提起上诉。前元大金控营运长马维辰被控共同背信部分,则不予上诉,无罪确定。(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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