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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怠惰辩称等待证据 台一检察官遭全票弹劾

2016年03月11日 10:54:51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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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东地检署检察官何克昌积案严重,台湾“监察院”以9票对零票全数通过何克昌的弹劾案。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屏东地检署检察官何克昌积案严重,25日被“监察委员”陈健民痛斥办案怠惰,“有些案子在他手上躺了5年,怎么对涉案关系人交代?”台湾“监察院”25日以九票对零票,全数通过何克昌的弹劾案。

  何克昌获悉遭“监察院”弹劾后表示,“尊重‘监察院’职权”,其他不愿多说。倒是检察长罗荣干说,何克昌8月中旬间因积案,被“法务部”移送“监察院”,当时有34件积案,这两个多月来,已结掉10多件,“应该要给他机会”。

  陈健民指出,“法务部”业务检查时发现,何克昌于2007年至2010年度迟延处理案件、无故未接续办案的情形相当严重,例如2008年度,无故未接续办案“6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就有33件,“超过一年”则有12件,案子分给何克昌后,“就只能躺在那儿睡觉”。

  “监委”李复甸解释,所谓“未接续办案”,是指检察官“没有任何动作”,包括询问被告、证人或发函调查等;何克昌手上很多拖延超过一年的案子,其实是案情相对单纯的诬告案、诈欺案或诽谤案,但何长时间把案子摆在那边不动,对涉案关系人非常不公平。

  陈健民指出,何克昌被“监察院”约询时答称,迟延案子是为等待证据出现,还说“证据什么时候要出现,不是我能够掌控的。”他认为检察官应该积极办案,“监委”钱林慧君则痛批何克昌推托之词“不可思议、荒谬至极”。

  陈健民说,何克昌从1993年调到屏东地检署,至今已17年没有调动,“法务部”已检讨人事调度是否合宜的责任;钱林慧君直言,检察官退场机制有其必要,“不行的,就要拉下来”。

  台湾“监察院”25日确认何克昌严重失职,违背社会对司法正义的高度期待,通过弹劾案,并移送“司法院公惩会”从重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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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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