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陈水扁之子陈致中控告《壹周刊》影射他召妓的报道妨碍名誉一案,高雄地方法院今日正式宣判,法官认为周刊报道“确有召妓事实”,全案驳回,《壹周刊》记者无罪,陈致中仍可以上诉。
陈致中是在7月26日对《壹周刊》报道的召妓疑云提出民事损害赔偿告诉,除求偿新台币200万元,还要求在《中国时报》等四大报刊登道歉启事。
该期《壹周刊》报道称,指陈致中背叛太太黄睿靓,深夜开车载着应召女“妮可”去汽车旅馆开房间,该刊声称有疑似召妓电话录音档,后来又公布已20通召妓电话录音,比对声音、口头禅,都与陈致中极类似;当时周刊报道指出,跟监发现,召妓男所到之处与陈致中的行踪“几乎完全吻合”。
不过,陈致中对《壹周刊》的报道全盘否认,妻子黄睿靓则语气坚定力挺陈致中,她曾说,老公绝对不可能做出这种事,陈致中每晚跑完行程大约十一、二点就回家,回家后就洗澡休息、陪女儿;周刊指称他召妓的7月2日当晚他人就在家里,“周刊至少也应该去找个比较像的人”。
陈致中曾在七月间在高雄参加庙会活动时,在庙前向神明发誓:“如果有召妓就退出选举!”,如今判决出炉,陈致中动向引人关注。
[责任编辑: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