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1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检方特侦组去年扣押陈水扁家族在岛内的资产,台湾“最高法院”7月间裁定程序违法,台特侦组转而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声请。台特侦组今天表示,台北地方法院5日驳回台检方声请,台特侦组下午向台湾“高等法院”提抗告。
台特侦组担心陈水扁家族资产难以追缴,去年先后查扣扁家有价证券、不动产、存款等,共计约2.9亿元(新台币,下同)。台“最高法院”认定,案件起诉后,扣押的处分权即在法院,台特侦组的查扣处分违法,7月间裁定程序违法。
台特侦组随后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程序补正声请,扣押扁家财产,但由审判长周占春所组成的合议庭5日判决二次金改案无罪时,一并驳回台特侦组声请。
台特侦组主任陈宏达指出,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书中未叙明驳回理由,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检察官认为扁家不法所得高达6亿余元,有保全扁家财产的必要,下午已向台“高院”提出抗告。
台检方人士指出,虽然台特侦组查扣扁家在台资产的抗告,仍待台“高院”裁定,但因扁家在瑞士的“海角7亿”,绝大多数已汇到台特侦组指定账户,上周扁珍在龙潭案、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薰人事案定谳判决中被并科共约3亿的罚金,将来执行时不致受影响。(中国台湾网 王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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