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被控侵吞“机密外事款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首次开庭,因检、辩双方均未提出调查新证据,全案定于12月21日进入实质审理。
据报道,台“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去年12月以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利用并购案向国泰、元大两家金控索贿,起诉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贪污,台北地方法院本月5日一审判决陈水扁等人无罪。
陈水扁被控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外事出访机会,将台当局“外交部”每次提供给他的10万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3万美元,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台北地方法院今年6月8日一审判处陈水扁无罪,但检方不服,提起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对“机密外事款案”首次开庭,但全案采取不公开方式审理,庭讯约历时一小时结束。
据了解,陈水扁在庭中花了约40分钟向法官解说外事零用金的用途。因检、辩双方未提出调查新证据,全案定于12月21日再开庭,并进入实质审理,不排除尽速辩论终结。(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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