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名陈姓牙医遭前女友指控以按摩棒性侵成伤,台北地检署认为女子案发后传短信要求陈姓牙医留宿医院,不像被性侵,处分不起诉;但检方后来据女子私处伤势,认定陈姓牙医是趁女子服安眠药陷入昏沉之际性交得逞,4日依乘机性交罪起诉陈。但陈姓牙医强辩两人是男女朋友,称两情相悦情况下发生性关系。
该女子2009年11月8日清晨留宿陈姓牙医家,服助眠药物7颗及数颗抗忧郁药物后入睡,清晨5时许,陈姓牙医仍利用她药性发作陷入昏沉之际,将大小按摩棒置于女子下体,小按摩棒前端卡在膀胱内,造成感染,住院手术取出。女子坚称对方是违反其意愿。而陈姓牙医强调两人是男女朋友,“两情相悦”发生性关系。
台北地检署调查发现,女子案发隔天住院时,传短信给陈姓牙医“快来陪我、帮我买牙刷、你要不要住这......。”与一般遭性侵不想与被告见面状况不同,认定陈姓牙医并未强制性交,但疏于注意将异物放入女子尿道受伤,依过失伤害罪起诉他。
但女子不服强制性交部分未起诉,声请再议,台北地检署续查后认为,女子服药后陷入昏沉,因下体剧痛惊醒后,发现陈姓牙医埋首其双足间,且她双腿有鲜血,立刻喊痛并制止,事后就医也发现阴道壁有严重撕裂伤及出血,伤势不轻,很难相信当时她是同意的,认定陈姓牙医虽不构成强制性交罪,但却构成乘机性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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