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桃园县已婚鹿姓女子约男友烧炭自杀,自己死里逃生,却未挽救男友,还掩饰自杀现场;台湾高等法院2日依教唆他人自杀罪,将鹿姓女子判刑1年4月。
染上毒瘾的鹿姓女子3月到男友租屋处聊天,提供安非他命给男友吸食,鹿姓女子染毒无法工作,生活压力大、心情不佳想烧炭自杀。
鹿姓女子要求男友陪她共赴黄泉,男友答应并购买木炭、金炉放在房间内,以毛巾塞住房门及窗户空隙,与鹿姓女子一起烧炭自杀。
女子两天后醒来,发现男友已冰冷僵硬,为支开男友胞妹,还叫男友胞妹外出购买早餐,自己再回房将金炉移到阳台,掩饰自杀现场,等男友胞妹返回住处后,才告知男友吐血躺在床上。
据了解,虽然岛内“刑法”规定,若谋为同死而教唆他人自杀,得免除其刑;但法官认为,鹿姓女子在自己独活后竟未企图挽回男友的生命,认为她不知珍惜他人宝贵生命,因此依教唆他人自杀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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