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为报复与妻子性生活不美满,台湾桃园县龙潭乡林姓建筑工人从2009年9月到今年5月,7次性侵太太与前夫所生的12岁女儿。他说第一次有后悔,之后就变成无法控制的欲望,最后一次遭妻子目睹他对女儿性侵而报警。桃园地方法院3日以一罪判7年6个月,7罪共执行17年6个月徒刑。
“第一次对继女性侵原因,是因为对太太心有怨恨,平时家庭生活不是很协调,我才会对她性侵,藉此报复我太太,再加上她不是我的亲生女儿,所以我才故意性侵她,既然做了一次,也就多做几次。”47岁林姓男子不顾伦理,对年仅12岁继女伸出魔爪,警讯时竟说出如此不堪的话。
据了解,林姓男子长期在台湾中南部工作,只能趁休假期间回到家中,与妻子在2008年5月结婚后生下一女,2009年9月即开始对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女儿逞其兽欲。(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
[责任编辑: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