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10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新竹市37岁女子吕良慧以遭叶姓男友拍裸照为由,伙同他人逼叶全裸下跪痛殴,强索100万元(新台币 下同)分手费,新竹地检署昨天依强盗罪将吕良慧等4人起诉。
叶姓男子坦承手机里确有裸照,但女主角并非吕良慧。报道指出,叶姓男子被对方强迫取款后,吓得避走他乡,至于100万元则早已被吕等人瓜分殆尽。
台湾检警调查,吕良慧与叶姓男子是男女朋友,前年7月底,吕良慧在叶手机内看到裸女照,认为叶偷拍她裸照,要求干哥曾正安、友人甘燕妮等人为他出头。
吕良慧等人先报警询问了解相关刑责,但当警方建议直接控告妨害秘密罪时,他们却又说要自行处理,不愿报案。之后,由曾正安、甘燕妮打电话给叶,诱骗叶到曾正安房内,此时躲在房内的友人郑庆原手持铝棒威逼,叶被迫脱光身上衣物,交出手机,再被一行人痛殴、赏耳光。
曾正安以叶手机内有吕良慧裸照为由,要求支付200万元赔偿金,双方讨价还价后降为100万元,叶并被逼签本票,事后向友人借钱交付吕良慧等人。(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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